設施提供:寬頻上網、吧台、寬敞交誼廳、空中露天花園陽台。
提供花蓮火車站接送服務。(需事先來電預約)
代辦各式套裝行程服務。
代辦汽、機車租賃服務。
代辦賞鯨、泛舟優惠票價服務。
代售海洋公園、兆豐農場門票服務。
提供花蓮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匯款銀行:花蓮二信 - 富國分社
戶  名:林清鴻
代  號:216
帳  號:06000400123289
訂房確認後,請於二日內預付房價3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且不另行通知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或傳真匯款單據並註明:姓名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間型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安寧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,請勿攜帶寵物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